Does sexual orientation need to change?
性取向一定要改變嗎?
2009-07-07/Sing Pao/A14/成中講台/By 張國柱
立法會審議《家庭及同居關係暴力條例》的工作正式展開。前陣子,政府聽取了多方面的意見後,終於將條例加入同居關係一詞,以免外界就同性關係與家庭問題糾纏。相信這會是一個大團員的結局,既可令同性同居者受保護,又可令維護道德的團體能夠接受。
其實在同性戀的問題上,不少人都努力希望改變「同志」的性取向,投入主流社會,但有時候使用太過強硬的手段去使其改變,這可能令效果適得其反。根據美國13個專業團體對改變性傾向治療所發的相關指引指出,現時並無研究證明改變性傾向的治療有效,改變性傾向的治療更可能會導致潛在的嚴重負作用如抑鬱、自殺傾向、自我形象低落等;這些「反效果」在年輕人身上更見嚴重。這份指引由美國心理學會、美國社會工作者協會及美國教師聯會等13個組織發出,明確地指出應避免在校園內進行有關改變性傾向的治療,因為這會令學生之間的歧視問題更為嚴重。
美國社會工作者協會在有關同性戀及雙性 戀問題上,也不鼓勵社工提供改變性取向的治療或轉介個案去改變性取向。在香港,也有社工向我提及一個個案,是父母想改變子女的性取向,令子女感受到壓力, 甚至出現有自殺的念頭,於是與父母間的關係愈來愈疏離,後來是父母經過輔導後認為不可強迫兒女的性取向,所以雙方的關係得以恢復。
當然我並不是指每位同性戀者要改變性傾向時都會有激烈的反應,但我認為在要求他人改變時,我們應彼此了解對方的觀點,不可強將自己的意思加在他人身上,並要求他們跟從自己的意見。
雖然我認為強行改變性傾向是不可取的, 但如果一個人對自己的性傾向有疑問或憂慮時,應該要尋求協助,因為這就如其他的心理病一樣,不應受到輕視或歧視。現時有社福機構提供協助,為對性取向有疑 問的人及其家人提供輔導。同性戀者的議題在社會上的討論愈來愈多,市民現時也能理性地討論同性戀的問題,而社工更是經過訓練去進行輔導,所以對性傾向有疑 問或感到憂慮的話,不用怕尷尬而不敢求助。
不少人想改變同性戀者的性傾向是出於好 意的,因為他們希望同性戀者可免受歧視及誤解,但如果社會大眾的反應對同性戀者產生不良影響,甚至令他們踏上自毀的路時,就可能會「好心做壞事」。希望支 持與反對同性戀的人,大家都會走多一步了解對方的觀點,誠懇地接受對方,就如《家庭及同居關係暴力條例》的分歧事件一樣,最終得到解決。









